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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開戶買股票

Tuesday, April 5th, 2011

投資人要買賣台灣股市上市股票或上櫃股票之前,要先前往證券公司開戶,才能買賣股票。

開戶本人攜帶物品到證券公司 / 銀行開戶 – 金額1000元、印章、身份證 / 健保卡 / 駕照。

到證券公司開戶櫃檯填寫以下表格印鑑卡,以後有關證券業務使用印章,需和印鑑卡上的印章同樣式樣。

a. 開戶基本資料表: 填寫有關投資人的基本資料。
b. 客戶自填徵信資料表: 提供證券公司作為財務狀況的調查。
c. 八種契約書委託買賣證券受託契約書: 此契約書是委託證券公司買賣上市股票。
d. 櫃檯買賣有價證券開戶契約: 此契約書是委託證券公司買賣上櫃股票。
e. 聲明書: 投資人對於印鑑、款項、存摺應妥善保管的契約書。
f. 櫃檯買賣確認書: 投資人充分了解櫃檯買賣規則的契約書。
g. 集中保管同意書: 此申請書是讓以後買賣股票不需親自拿股票去交割,由集中保管公司自動移轉買賣的股票。
h. 交割款券轉撥同意書: 交割款券轉撥同意書是投資人委託證券公司辦理交割、集保及在指定銀行扣款匯錢。
i. 認購 / 出售權證風險預告書: 告知投資人必須自付股票理財風險。
j. 電子交易帳戶委託買賣同意書: 客戶可以利用網路、電話語音進行下單及一些相關風險承擔及責任歸屬的契約書。
k. 第二類票據退票資料電腦查詢申請單: 證券公司可以利用此申請單查詢投資人是否有退票紀錄。

到指定銀行開戶 (證券公司都有設置銀行櫃檯,請一併開立銀行交割存款帳戶) 客戶必須選擇證券公司合作的銀行作為交割帳戶。

注意,每一家證券分公司搭配銀行不同。 銀行現在也有推出網路銀行服務,上網即可查詢帳戶相關資料,建議投資人在銀行開戶時,順便辦理網路銀行功能。

開戶後你會拿到集保存摺及開戶卡之後,開戶第二天即可下單,集保存摺上登錄股票買賣的紀錄。

上市股票與未上市股票之區分

Wednesday, May 30th, 2007

依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四十三條第一項規定:「發行公司申請有價證券上市案經本公司審定,檢具上市契約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,該公司即列為上市公司」。

櫃檯買賣中心之業務規則雖無類似明文規定,亦應作相同的解釋,故上市(櫃)股票與未上市(櫃)股票應以主管機關核准上市(櫃)契約為區分的時點。

上櫃股票

Thursday, May 10th, 2007

指已公開發行但未上市僅於櫃檯賣買中心買賣的股票,公司設立需達三個會計年度。

上市股票

Thursday, May 10th, 2007

指已經公開發行並於集中市場以開掛牌買賣的股票,公司申請上市須設立達五個會計年度,申請條件較上櫃股票嚴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