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資人要買賣台灣股市上市股票或上櫃股票之前,要先前往證券公司開戶,才能買賣股票。
開戶本人攜帶物品到證券公司 / 銀行開戶 – 金額1000元、印章、身份證 / 健保卡 / 駕照。
到證券公司開戶櫃檯填寫以下表格印鑑卡,以後有關證券業務使用印章,需和印鑑卡上的印章同樣式樣。
a. 開戶基本資料表: 填寫有關投資人的基本資料。
b. 客戶自填徵信資料表: 提供證券公司作為財務狀況的調查。
c. 八種契約書委託買賣證券受託契約書: 此契約書是委託證券公司買賣上市股票。
d. 櫃檯買賣有價證券開戶契約: 此契約書是委託證券公司買賣上櫃股票。
e. 聲明書: 投資人對於印鑑、款項、存摺應妥善保管的契約書。
f. 櫃檯買賣確認書: 投資人充分了解櫃檯買賣規則的契約書。
g. 集中保管同意書: 此申請書是讓以後買賣股票不需親自拿股票去交割,由集中保管公司自動移轉買賣的股票。
h. 交割款券轉撥同意書: 交割款券轉撥同意書是投資人委託證券公司辦理交割、集保及在指定銀行扣款匯錢。
i. 認購 / 出售權證風險預告書: 告知投資人必須自付股票理財風險。
j. 電子交易帳戶委託買賣同意書: 客戶可以利用網路、電話語音進行下單及一些相關風險承擔及責任歸屬的契約書。
k. 第二類票據退票資料電腦查詢申請單: 證券公司可以利用此申請單查詢投資人是否有退票紀錄。
到指定銀行開戶 (證券公司都有設置銀行櫃檯,請一併開立銀行交割存款帳戶) 客戶必須選擇證券公司合作的銀行作為交割帳戶。
注意,每一家證券分公司搭配銀行不同。 銀行現在也有推出網路銀行服務,上網即可查詢帳戶相關資料,建議投資人在銀行開戶時,順便辦理網路銀行功能。
開戶後你會拿到集保存摺及開戶卡之後,開戶第二天即可下單,集保存摺上登錄股票買賣的紀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