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osts Tagged ‘保險契約’

哪些事故人壽保險不予理賠

Saturday, March 17th, 2007

所有的保險都會有不予理賠的部分,所以要保人應該在保險前先看清楚保險條例,以免日後引起糾紛。

例如: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,的情形之下保險公司將不予理賠。如果因為自殺行為未遂而有醫療行為,即使先前有投保醫療保險,不管投保期間多久,保險公司均不會理賠。若因為自殺而造成的身故,則在投保後二年內不予理賠,投保超過二年的壽險保單會予以理賠,但意外險部份則是自始至終都不會理賠。

在保險法裡規定,如果被保險人在契約有效期間內失蹤者,一經法院宣告死亡時,或者要保人、受益人能提出證明文件,證明被保險人即可極可能因意外傷害事故而死亡者,保險公司依契約給付身故保險金,但日後發現被保險人生還時,受益人應將此身故保險金退還給保險公司。

在法律上,失蹤屆滿 7 年後可以由他的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向法院提出死亡宣告之聲請。但法院的死亡宣告日需仍在保險契約之有效時間內,保險公司才給付保險金。

人壽保險契約何時停效與復效

Wednesday, March 14th, 2007

續期保險費(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險費),要保人於寬限期間內仍未交付者,保險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的翌日起「停止效力」,通稱停效。

保險公司停效日起,不再負保險責任。保險契約停效後,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(稱停效期間),申請恢復效力,通稱復效。

若不辦理復效,於停效期間屆滿,保險契約的效力即行終止。要保人申請復效,須經保險公司的同意,於繳清欠繳的保險費扣除停效期間的危險保險費的餘額後,自翌日上午零時起,保險契約即可恢復效力。

如何撤銷保險契約

Sunday, March 11th, 2007

在十天的猶豫期內,若是要撤銷契約,應該要如何撤銷呢?
 
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,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親自或掛號郵寄向保險公司撤銷契約。

保險公司一般在辦理撤銷契約時,通常會要求要保人需要準備保單、印鑑章以及第一次的保險送金單,由本人親自辦理或是以書面雙掛號寄回保險公司即可。

當契約撤銷後保險公司將會將你所繳的保費無息全數退還。